环境法学实践型教学模式初探环境法学实践型教学模式的采用并不意味着对传统课堂讲授教学模式的全盘否定,这两种教学模式需要结合使用,才能让学生既可以打好环境法学的理论基础,又可以提高对环境法学应用的实践能力。
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环境法学实践型教学模式初探,供大家参考。
环境法学实践型教学模式初探自2007年教育部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指定为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以来,各高校法学专业陆续开设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以下简称环境法学)这门课程。
与其他传统法学课程相比,环境法学不仅与日常生活较远,而且在每年司法考试中的题目太少,大学生普遍认为学习这门课程没有用,学习积极性自然不高[1]。
加之多年来我国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忽略了对环境社会关系的调整。
目前,环境法学在大部分高等院校还是被视为一门边缘课程,因此,对环境法学教学方法的研究也相对薄弱。
然而随着我国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党和政府对环境问题高度重视,开展环境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201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增加了关于环境教育的相关规定。
该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
&ldquo。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rdquo。
高等院校的法学专业承担着培养环境保护相关人才的重要任务,法学本科中的环境法学教育不容忽视。
然而由于环境法学长期处于法学的边缘位置,无论是学校还是学生,对环境法学的重视程度往往不够。
实践型教学模式不仅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同时也能够提升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
一、实践型教学模式的内涵实践是一个哲学术语,是指&ldquo。
人类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感性活动&rdquo。
[2]。
实践的本质就是要参与相应的社会活动。
理论型教学是教师主要通过讲授的方式将理论和经验传达给学生,而实践型教学更注重学生通过参与实践学习活动获取相关知识内容。
学生从理论型教学中获取知识的方式是间接的,而从实践型教学中获取知识的方式是直接的。
(一)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实践型教学除了由教师给学生通过讲授法传播一些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学习的注意事项外,还可通过现场观摩法、模拟场景法、头脑风暴法、实习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让学生巩固所学的基础知识、形成职业技能。
(二)教学地点的情境性理论型教学主要以学校的课堂为教学地点,而实践型教学既可在课堂进行,也可在模拟的工作现场和真正的工作场所进行。
实践型教学开展地点的选择更应体现学科未来适用的情境性,以有利于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后尽快地适应工作环境。
(三)获取知识的体验性理论型教学主要是由学生通过听教师所讲授的内容或对书本的阅读来获取知识,所获取的知识往往容易被遗忘。
而实践型教学是通过学生自身的体验去获取知识,通过此种方式获取的知识是形象的、生动的,對于学生而言可能是终生难忘的。
(四)教学目标的实用性实践型教学既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更快地融入本科目的学习中,也可以使学生更快地内化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提高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学生能适应社会和工作的要求,将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二、在环境法学教学中采用实践型教学模式的必要性实践型教学最早起源于通过口耳相传、模拟示范来传承技艺的学徒制,该种教学方法更多地存在于民间和职业教育中。
正规的高等院校以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往往更注重理论教学。
因此以讲授为主的理论型教学成为高等院校重要的教学模式。
目前,高等院校的法学专业主要通过理论型教学向学生传授环境法学的相关知识。
实践型教学方法的缺失,使学生在毕业后缺乏适用法律的能力和经验。
在环境法学教学中有必要推行实践型教学模式,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具体原因。
(一)这是由该课程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环境法学的应用性、操作性很强。
环境法学是法学领域中包罗法律最多、内容最丰富、法律体系最复杂的一个分支[3]。
运用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去应对环境问题、解决与环境问题有关的社会纠纷是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专业开设环境法学课程的主要目的。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学生将环境资源法学理论和制度应用于实践的能力。
我国环境法律规范数量十分庞大,大都以单行法的形式加以规定。
同时,由于环境法学的综合性强,其不仅涉及法学知识还涉及环境科学、生态学等知识,这就给学生的学习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另外,与民法学、刑法学这些传统法学相比,环境法学的内容相对较为枯燥,学生往往对其缺乏兴趣,加之大部分综合院校的法学专业都将环境法学设置为选修课,课时非常有限。
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是环境法学教学面临的重要问题。
采用传统的理论型教学方式效果不甚理想,而实践型教学的情境性可让学生对我国环境资源问题的现状感同身受,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环境法学的积极性。
(二)这是由环境法独特的调整方法决定的环境法有自身独特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环境法采用综合性的调整方法,除了传统的民事调整方法、行政调整方法、刑事调整方法,还有生态化方法。
所谓生态化方法,又称生态学方法、生态系统方法,是指应用生态学理论,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而形成的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方法[4]。
这种生态化方法主要包括环境资源标准法定化的技术手段、环境资源信息调查显示手段、环境资源规划手段等。
相比传统部门法的调整方法,环境法的调整方法更带有技术性,要完整掌握环境法的调整方法,需要充分开展实践训练。
加之不同区域有不同的环境状况,具体的保护措施也有可能不同,因此环境法往往不拘泥于个案的方法,不拘泥于机械地运用环境法律条文。
环境法的适用需要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运用环境法律规范。
这就需要运用实践型教学模式,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三)这是环境司法实践的需要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纠纷数量的上升,环境司法显得尤为重要。
很多法院探索并实现了环境司法的专门化。
2007年,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成立了第一个环保法庭,专门审理环境案件。
随后各地法院陆续成立了环保法庭。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这标志着我国环境司法的专门化已经跨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环境司法专门化的迅速发展,必然需要一大批掌握环境法学知识的专门人才。
高等院校的法学专业应该承担起向法院输送环境法学专门人才的重任。
环境司法实践迫切要求法学专业通过实践型教学模式的应用,向其输送来之能战的实践型人才。
三、环境法学实践型教学模式的实施方法实践型教学以情境性、体验性为主要特点,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提高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为主要目的。
因此在教学方法上应通过真实或模拟案件的场景,让学生参与完成教学环节。
实践型教学模式可以分为两大类。
课内实践和社会实践。
课内实践主要有实验教学法和头脑风暴教学法。
课内实践可以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问题意识,培养学生对法律的理解、判断能力。
社会...
环境法学实践型教学模式初探
2021-05-20 14:36:46 共28页 47.00Kb
认领文档
手机打开
马上扫一扫
手机打开
随时查看
随时查看
继续免费阅读全文
不看了,直接下载
环境法学实践型教学模式初探.doc
文档介绍:
内容来自百姓文档网www.15ro.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