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公告

上传者:坚强踢月亮
2021-02-01 15:27:50    共7页      25.2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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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公告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控工作“当前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的重要指示要求,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公告如下。

一、所有村组(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本村组(小区)居住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出,进行体温检测。

在前期已排查的基础上,再来一次地毯式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无物业管理的一律以网格为单位实行封闭式防控管理。

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村组(小区),特殊情况进出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二、所有省外来赣人员一律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及村组(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居家医学观察对象一律不得外出,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硬管控,明确管控责任人。

三、城乡社区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村、社区报告,必须由城乡社区指定的专门工作人员,用专用车辆立即送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避免发生再传播和交叉感染,并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诊疗,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在机场、车站、码头及交通要道排查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往来人员时,必须及时安排专人专车送到指定医院就诊。

零售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第一时间上报属地卫健部门。

四、对城乡社区出现确诊病例的,各地可根据本地疫情情况,对部分村庄、小区等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组织消杀,禁止人员和车辆出入,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

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

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对违反临时停业管制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六、做到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集聚,居民外出必须戴口罩。

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加强小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

防疫期间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

所有电梯及其他小型密闭场所每日实施预防性消毒,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

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遇有情况及时报告。

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八、进一步加大对养老院、福利院、监狱、看守所和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场所和群体的防控力度,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切实做好排查甄别和减少人员流动等防控工作。

九、进一步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

十、所有居民一律遵守国家、省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 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各市县区可根据本公告,结合实际进一步作出相关规定。

本公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赠送。

一份《国际商业合同》国际商业合同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邮编。

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国籍。

____________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邮编。

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国籍。

____________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价格、数量。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第三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

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装运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装运港口。

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卸货港口。

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保险。

____________________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九条支付条件。

按下列项条件支付。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

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予支付。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空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公司。

第十一条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________,(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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