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方案

上传者:苹果用心情
2021-01-29 11:55:29    共20页      36.0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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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方案.doc
文档介绍:
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方案&ldquo。

加油,中国&rdquo。

,&ldquo。

加油,武汉&rdquo。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共同抗击病毒,它自然会被我们打败。

隔离了病毒但隔离不了爱。

大家创业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地落实好中、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四川省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I级应急响应要求,根据《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公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工流程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复工一个的原则,有序组织 复工复产,确保疫情&ldquo。

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rdquo。



(一)复工前准备工作1.成立由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联络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准备好与规模相适应的疫情所需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测温器具等必要的防护设施设备)。

3.具备为员工检查身体的条件。

设立体温监测点,配备相应的体温检测仪器,提供复工前员工体格情况表。

4.规范设置隔离观察点(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具备)。

5.规范设置手卫生消毒点(配备肥皂、洗手液等消毒产品)。

6.企业内全面消毒。

对车间、宿舍、食堂及食品经营场所、活动场所、办公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开展消毒杀菌工作,保 持室内通风换气,空气流通。

7.建立员工台账。

填报《拟复工人员信息初始登记台账》(附件1)和企业四类员工台账,重点摸排拟复工人员、湖北和重庆籍员工、与湖北和重庆籍人员接触过的员工、离开遂宁员工、未离开遂宁员工相关情况,掌握人员基本信息、家庭情况、个人动态以及健康状况等。

8.实行分类管理。

针对所有已回当地的湖北和重庆籍员工,企业不得解聘,要求员工暂时不得回企业上班,具体上班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与湖北和重庆籍人员接触过的员工,要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的规定,并视情况确定是否上岗。

企业要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

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要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方式开展工作。

(二)复工报批流程1.企业按上述要求准备好后,以书面形式向区经科局提出复工申请。

2.区经科局收到企业复工申请后,由验收组及时到企业开展查验,并签署意见。

3.经查验合格后,验收组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审核表》。

同时,企业提交《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承诺书》。

4.区经科局汇总企业复工审核报备资料后,上报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审批,经批准后企业方可复工。

二、复工后相关要求(一)防控要求1.坚持职工每日监测登记。

职工入职后,需坚持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填报《职工日常监测表》并建档,对因病缺勤职工的病因作追查与登记。

如发现有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就地隔离,严防扩散,并第一时间报告区经科局及医疗机构。

若出现疑似病例,应立即将本人及与其接触人员进行隔离,并第一时间报告区经科局及辖区医疗机构。

若出现确诊病例,应立即停产整顿,并启动应急预案, 全力配合区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医疗组开展疫情调查管控和患者救治工作。

2.坚持对流动人员监测管理。

凡是进入企业内的流动人员(包括本地职工上下班),必须佩戴口罩,且在监测点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流动人员登记排查表》后方可进入。

发现体温异常者应立即就地留观,并及时报告。

3.坚持进出车辆监测管理。

凡是进出企业的车辆,必须接受消毒处理,并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进出车辆消毒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二)落实日常防疫1.员工上班时间及上下班途中需正确佩戴合规口罩,注意手卫生消毒。

2.企业每天要对车间、食堂以及食品经营场所、员工宿舍、电梯间、卫生间、班车等人员密集处进行全面消毒。

3.企业食品经营场所需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4.企业采取分餐送餐等方式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规范防护物资使用1.企业须及时对防护用品库存量和近期使用量进行核查,提前采购并保证5-7天的合理库存。

2.单独设置收集点和专用收集桶,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集中统一收集。

同时,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及生产废弃物。

(四)加强宣传教育1.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职工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

2.通过企业微信群、QQ群、职工会、培训会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企业职工工 作或外出时做好个人疫情防控,不信谣、不传谣。

(五)强化信息报送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自复工之日起,各企业所在园区、镇(街道)要收集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并于每日16:00前报区经科局,由区经科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

坚决杜绝瞒报漏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积极主动参与联防联控1.按照&ldquo。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rdquo。

的原则,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对接。

如有人员出现发烧、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区经科局和辖区医疗机构报告,尽快隔离并转移送医,同时对现场进行消毒。

2.加强对本企业隔离观察人员的关爱。

各企业应建立后勤保障组,负责隔离观察期间的陪护、食宿安排和家属联系等。

三、责任分工 (一)区经科局。

牵头做好区内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拟订工业企业复工实施方案。

负责企业复工申请的受理,牵头组织复工条件的审核验收,汇总复工申请并上报批准。

负责指导镇、街道对辖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控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居经开区。

负责协助区经科局做好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条件审核验收。

负责企业日常监管、疫情防控、应急处突及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区卫健局。

负责协助区经科局做好全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抓好复工条件审核验收、复工后监控和疫情处置等工作。

(四)区应急管理局。

负责参与工业企业复工条件的审核验收,配合区经科局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负责企业疫情防控预案的检查指导。

(五)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复工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及防疫物资质量监管工作。

(六)区人社局。

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劳资纠纷处置、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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